公司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明确和规范费用报销的标准、程序和方法,有效控制营业费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管理的主要范围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修理费和其他公用费用。

第二章借阅管理规定和借阅流程

第三条根据员工借款的目的和频率,借款分为固定借款和非固定借款。

(1)备用金的借款范围是:

1.司机:根据每月油耗和路桥费,备用金5000元/人。

2.材料采购员和报关员:10000元/人。

3 .其他需要借入备用金的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批准。

(二)备用金的借款标准:

1.出差借款:借款金额≦出差次数×住宿限额标准+交通费。国内出差最高借款限额5000元/人。

2.其他费用借款:根据实际借款用途借款,其中:预算控制下的费用借款按照批准的预算额度控制借款金额。

3.销售人员借用按《销售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贷款流程

(一)借款人应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时间、原因、金额,要素必须齐全(文字、数字必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二)审批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部门领导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有无未还贷款)→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收款。

(三)原则上所有借款必须由借款人凭收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款项只能支付到借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委托书,否则,财政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第五条贷款偿还期限

(1)定额备用金应按月偿还。

(二)非定额备用金报销:差旅费在出差回来后65,438+00个工作日内报销和偿还,其他业务在业务完成后65,438+05个工作日内报销和偿还。

第六条贷款管理的其他规定

(一)新年度动用备用金时,年终必须重新办理贷款手续,当年备用金必须核销。

(2)未还贷款的,原则上不得再借,即“前账不清,后账不借”。逾期未核销且未说明原因的,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3)财务部根据贷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撤销日期建立贷款准备金账户,每月及时清理。

(四)备用金贷款未还清,不准办理调动、退休、辞职手续。

第三章费用管理和报销方式

第七条成本管理的基本原则

为了科学、合理、有效地控制费用,根据费用的性质和用途,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公司费用分为日常费用、专项费用和公用费用进行管理。

(1)日常费用:包括公司管理层及各部门发生的经常性通讯费用(固定电话费、移动电话费)、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含小额车费)、业务招待费。公司对日常费用实行年度预算和包干控制,包干标准的核定方法和程序如下:

管理:根据年度批准的标准控制实施。因工作需要变更标准的,由总经理根据分管业务范围的变化另行确定。

销售部:按照业务量的一定比例控制费用。按规定计入年度销售费用。每月初,销售部根据上月的业务量按上述比例申报本月的费用预算,经财务部审核,主管领导签字,总经理批准作为当月的包干费用标准,财务部据此控制其包干费用的报销。

(2)专项费用:日常工作以外的各项中心工作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含小额车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公司对专项费用实行专项预算管理,核定方法和程序:由经办科室提前作出专项报告,编制费用预算(需有详细的费用预算和计算说明),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经办科室安排,报总经理批准或授权。

(3)公用费用:包括咨询审计费、软件开发维护费、广告费、水电费、设备设施维护费、培训费、快递费、邮寄费、技术服务费等。公司控制公费的基本原则是年度预算控制原则。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批后,据实核销,并采取单项考核措施控制节余。

第八条费用报销的一般程序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