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融资的形式有哪些?
债务融资是指通过承担债务向他人筹集并购所需的资金来收购企业。这种方式主要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和向社会发行债券。
1,金融贷款。这是M&A最传统的融资方式,其优点是手续相对简单,融资成本低,融资金额大。但其缺点是企业需要向银行披露自己的经营信息,在管理上也需要受制于银行。更重要的是,企业为了获得贷款,一般需要提供抵押或担保人,降低了企业再融资的能力。
2.发行债券。这种方式最大的好处是债券利息可以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扣除,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另外,相对于发行股票融资,发债可以避免稀释和解禁股份。发债的缺点是,如果发债过多,会影响企业资本结构,降低企业声誉,增加再融资成本。
(2)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股票发行融资或换股的方式进行并购。
1,发行股票。发行股份是指企业通过发行新股或向原有股东配售新股的方式筹集新股。
支付合并价格的资金。发行股票融资的好处是不会增加企业的债务。由于发行股票融资,导致了企业资产的扩张,增加了企业的再融资能力。其缺点是稀释了原有的股权比例,降低了每股收益。此外,由于股息是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后发放的,这增加了企业的税负。
2.换股和合并。换股合并的融资方式是指以收购方自身的股票作为合并的支付对价,取得被收购方的股权。根据换股融资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增资换股、库藏换股和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换股。换股并购这种融资方式的优点是可以避免大量现金短期流出的压力,降低企业因收购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使收购不受并购规模的限制。此外,换股和合并的融资方式可以获得会计和税收优惠。然而,证券交易所并购的缺点是:受证券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审批程序复杂且耗时
混合融资
混合融资是指既有债务融资又有股权融资的融资方式。在实践中,最常用的混合融资工具是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
1,可转债。可转换债券的特点是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转换为该企业的股票。在企业并购中,利用可转债筹集资金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可转债的收益率普遍较低,因此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其次,可转债灵活性高,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计不同收益率、不同转股价格的可转债;最后,当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时,债券的本金无需偿还。因此,企业免除了偿还持有人本金的债务负担。但发行可转债也有以下缺点:一是债券到期时,如果企业股价上涨,债券持有人自然要求将其转换为股份,会使企业变相遭受财务损失;如果企业股价下跌,债券持有人自然会要求返还本金,这不仅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支付压力,还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再融资能力。其次,可转债转股后,原有股东权益会被稀释。
2.认股权证。认股权证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以在特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普通股的期权。认股权证本质上是普通股的看涨期权。认股权证通常与企业长期债券一起发行。认股权证的好处是可以防止被并购企业的股东成为普通股股东,推迟股份的稀释和释放,推迟并购完成后的股息支付,从而为公司提供额外的股权基础。其缺点是,如果权证持有人行使权利,股票价格高于权证约定的价格,企业会遭受一定的财务损失。
杠杆收购融资
杠杆收购融资是指在企业并购过程中,收购方以目标企业的资产和未来盈利能力作为抵押,筹集资金尝试收购。其实这种方法就是债务收购。通过投资银行安排超额贷款,M&A企业可以只用少量资金收购目标企业,以目标企业的资产为担保举借外债,还可以通过投资银行安排发行这个利率的高息债券,偿还超额贷款。其中,银行贷款约占M&A资金的60%,高息债券约占30%,M&A企业投资的股权仅占10%左右;这种方式的净资产收益率远高于普通资本结构,被收购方的股票溢价高达40%,享受债务免税,降低代理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六条证券上市申请应当提交证券交易所,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批,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七条证券上市申请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要求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公司治理和诚信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