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吗?
公司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裁员。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可以裁员。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生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劳动合同变更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扩展数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公司需要对裁员进行补偿,具体规定如下: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达成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裁员经济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