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是法人签字还是股东签字?
本章程修正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的修改只需要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股东大会的决议只需要2/3以上股东的签字。
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修改章程。本章程的修改是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出具的书面决议。
1.本模式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应当提交章程修正案,未涉及的事项无需提交;涉及事项或内容较多的,可提交股东签署的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
2“登记事项”是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
3.修改前后的整篇文章内容要写完整,不能只摘录文章的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处加盖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名章代替,要用钢笔或墨水笔签名,不允许在与正文分开的纸上签名;
5.转让出资变更股东的,应当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者签字;
6.签署文件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后30日内,变更住所迁入新住所后30日内,增资款缴足后30日内,股东变更为股东后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后90日内)报送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7.要求用A4纸打印,字体小(如4号或4号)。如果页数很多,可以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制无效。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章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