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将其股权转让给母公司。

法律主观性: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可以依法转让。2.出资股权不存在权利瑕疵或权利担保。3.投资方已完成股权转让手续。4.已依法对出资股权进行了评估。

法律客观性:

股份自由转让原则是指在正常情况下,股东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转让股份。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自由。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防止利用转让活动的不当行为,对部分股份的转让有必要的限制。《公司法》第147条、第148条、第149条分别规定,国家股、发起人股、公司作为受让人受到限制。此外,外资股的转让也应受到限制。国家允许公司发行外国股票以吸引外国投资。如果将外资股转让给中国投资者,就背离了发行外资股的目的,应该受到限制。同样,也应该限制外国投资者接收a股。向外国投资者转让a股可能导致公司资本结构的变化,使公司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合资公司,这将造成公司法律的适用和管理问题。员工内部股份转让也有限制。员工内部股是员工在公司以比其他股东更优惠的条件获得的股份,旨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为公司创造价值。如果对员工内部股的转让不加限制,不仅会造成股份转让的不平等,也会失去发行员工内部股的意义。除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另有规定外,职工内部股只能在公司职工内部转让。除法律对其转让的所有限制外,其他股份均可自由转让。如何办理将子公司股权转让给集团母公司的手续:1,申请公司变更登记;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4.股东大会决议;5.股权转让协议;6.确认书B;7.转让股权的新增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8.转让方和受让方为国有或城镇集体单位的,提交资产管理人审批意见;9.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转让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需提交第四项、第五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