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后,总公司如何对分公司的亏损进行记账?

1.分支机构属于非独立核算机构,其会计报表应纳入总公司的报表,也就是说,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应作为总公司的自有业务进行统一核算。

因此,分行会计科目的余额(包括亏损)应按余额计入总行相应的会计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往来账户余额要核对一致,相互抵消为零。

2.子公司清算后,母公司应将收回的投资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关于补充问题。

分支机构确实属于非独立核算企业,税务机关只是认定独立纳税人,并不代表有独立核算资格。

这是两个概念。

有些企业,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对分支机构按照独立核算进行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分支机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非独立核算企业。

所以内部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撤销后所需的账务处理,可以参考文中的点1。

说白了,除了往来账户(包括总行下拨到分行的营运资金),所有分行的账户余额都计入总行的对应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