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需要公示年度经营报告吗?

法律分析:分支机构需要做年度业务报告。企业未按时进行年度工商报告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三年未迁出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应当在每年6月30日至1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如果是当年注册的企业,从下一年度开始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6月65438+10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注册的企业,从次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