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的要求

法律分析:公司没有最低数量要求。上市公司通常只要求注册资本公司制度的完善,而不要求公司数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董事会的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者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