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子公司的利弊

首先,建立子公司的好处

1.对于母公司:

(1)注册子公司能够独立完整进行核算,亏损不会抵消母公司利润;

(2)企业集团设立子公司,可以极大地发展集团公司长期战略中需要发展的业务领域,使整个集团在这些领域做强做大,从而增强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3)通过确立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将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有效限制在一定范围内,集团公司只承担出资范围内的风险,不会因子公司的经营失误造成更大的损失;

(4)子公司通过自身经营形成的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可以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形象。

2.对于子公司:

(1)子公司仅承担有限债务责任;

(2)经济独立,财产独立于母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仅限于生产经营活动;

(3)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独立,子公司不会因母公司出于法律、经济或投资者投资策略的考虑而被撤销或解散而受到直接影响;

(4)管理层独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影响仅限于大股东对公司的影响;

(5)子公司为独立法人,所得税独立征收。可以享受免税期、注册地优惠政策等各种优惠政策;

(6)当东道国的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计利润可以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二、建立子公司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1.在外地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手续繁多,设立手续复杂,费用较大;

2.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和《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国家授权的公司才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其他公司只能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控股子公司;

3.公司初次设立子公司的经营风险较大;

4.子公司完全有纳税义务,需要独立缴纳所得税,承担的税收水平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