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能有多少股份的决策权?

可以参考公司法

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一百零三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