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用现金惩罚员工吗?

如果员工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企业可以用现金惩罚该员工。但当月罚款总额不得超过工资的20%。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本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为招用和聘用他们而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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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扣缴劳动者工资:

(一)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三)法院判决、裁定要求扣缴的赡养费、扶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员工因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的富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告知本单位全体职工,并抄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察。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者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日本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日或者小时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上述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延长工作时间报酬。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综合计算工时超过法定标准工时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按本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领取工资的权利。破产清算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算顺序,先支付所欠职工工资。

百度百科-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条款的赔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