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上市公司的特定股东

法律分析:特定股东:首次公开发行之前的原股东和定增股东。是指上市公司向少数合格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目前要求发行人数不超过65,438+00人,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前20笔交易市价的90%,已发行股份在65,438+0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36个月)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