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和普通股有什么区别?
两者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非流动性(或流动性有限),不能随意转让。只能在员工退休或离开企业时由企业回购。这样可以防止员工关注股份转让的好处,放松对企业发展的关注。员工只有长期在企业工作,做出贡献,才能获得更高的股份回报。虽然员工持股制度在股东资格、收益分配、股份转让等方面与典型的股份制企业有所不同。,它仍然拥有基于个人占有资产的相应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它不允许外人占有它的股份(即成为股份协会的成员),但企业的职工必须认购企业的股份。认购的股份数量取决于企业资本与劳动力的比例。员工离开企业,企业会回购其股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