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价值评估的价值类型

企业价值评估(整体资产评估)适用于以公司设立、企业改制、股票发行上市、股权转让、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合资、集团组建、中外合作、合资、租赁、承包、融资、抵押贷款、法律诉讼、破产清算等为目的的整体资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

评价目的:四十八经

管理宗旨:摸清家底,量化管理,凝聚人心,壮大实力。

资产运营:固定价格转让、授权许可、防伪债权、质押贷款。

资本运作:参股、增资扩股、股权置换、合资合作。

程序

1.实地考察了解管理、经营和市场情况;

2.签订委托合同,明确评估的目的、对象、基准日期和客户要求;

3.提供列表,收集信息,并使之相同。从法律、经济、技术及其盈利能力等方面确定评估对象的定性和定量数据;

4 .社会与市场调查、信息检索、市场需求分析、价格信息、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国家政策、行业趋势等。;

5.起草报告,实施内部三级审计制度;

6.征求意见,完善报告,移交项目。

类型

企业价值评估是为企业交易(全部股权交易、部分股权交易等)提供价值参考。),所以它的价值类型一般应该是市场价值(交换价值)。不应该是其他价值(非市场价值)。当然,企业价值评估还有其他目的,可能需要评估其他价值,比如清算价值、控股权溢价等。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价值类型也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是指在评估基准日,企业在公开市场正常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金额。用来评估企业市场价值的信息和数据应该全部来自市场。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非市场价值是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的一系列价值类型的总称或集合,主要包括投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保险价值和清算价值。

投资价值是指有明确投资目标的企业对特定投资者或某类投资者的价值。比如企业并购中被评估企业对特定收购方的收购价值;关联交易中的企业交易价值;企业重组中的管理层收购价值等。企业的投资价值可能等于其市场价值,也可能高于或低于其市场价值。

保险价值是指根据企业的保险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价值定义确定的价值。

持续经营价值是指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按照目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继续经营所能实现的预期收益(现金流量)的贴现值。企业的持续经营价值是一个整体的价值概念,是相对于被评估企业本身既定的经营方向、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所能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盈利能力的整体价值。因为企业的各个组成部分对企业整体价值都有相应的贡献,所以可以将企业的持续经营价值按照其相应的贡献分配到企业的各个组成资产中,即企业各个组成资产的使用价值。企业的持续经营价值可能等于或低于企业的市场价值。

清算价值是指企业在清算、强制出售、快速变现等异常市场条件下的价值。从数量上看,企业的清算价值是指企业停止经营,出售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现金余额。此时,企业价值应该是其组成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是在持续经营条件下还是在非持续经营(清算)条件下评估企业的价值,取决于资产交易的性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评估对象价值不一定大于清算前提下的价值(如果相关利益方有权启动被评估企业清算程序)。即企业在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价值可能小于清算条件下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相关利益主体有权启动被评估企业的清算程序,就应该对企业的清算价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