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1.借款人申请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下属管理部门、分中心建立了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

并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有正式的购房合同,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或配偶)。为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社会性、互助性,购买新房的父母或子女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能够证明父子(母子)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有购房首付款收据或发票,且购房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的30%,最后一次付款时间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12个月;

6.充足的抵押和担保;

7.申请人及配偶在市中心无贷款,也未为他人贷款提供过担保,且受贷款申请人委托核查过个人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

二、什么情况下会不接受贷款?

1.借款人(含配偶)已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或为他人担任担保人;

2.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一年的;

3、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在公积金中心贷款,并在五年内再次申请贷款;

5.没有正规的购买手续,或者购买时间在一年以上;

6、经贷款申请人授权,查询个人征信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7、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选择哪些担保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一种是住房抵押贷款,一种是住房公积金信用贷款。

4.公积金贷款有几种还款方式?

目前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员工申请贷款时使用个人存折号作为公积金还款账号,银行在员工每月发工资时统一代扣。二是未凭存折代扣工资的员工,可于每月20日前将现金存入借款人在当地银行网点指定的贷款账户。

动词 (verb的缩写)如果不能及时还款,贷款将如何偿还?

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的,受委托银行应及时催收。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逾期1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的,受委托银行应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并电话或书面通知借款人催收;

累计逾期3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的,由市中心会同受委托银行联合催收,催收后仍无法自动归还全部逾期本息的,由

借款人所在单位代扣借款人工资或市中心直接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款偿还所欠贷款本息,直至借款人按期正常偿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还清贷款本息;

贷款连续逾期3个月以上或累计逾期6个月以上且贷款期限为1年的,到期不能偿还所欠贷款本息,催收后不能偿还贷款。对于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贷款将从存款账户中扣除。对于担保人,根据已签订合同的相关规定,委托银行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市中心先行垫付,由借款人承担。

注意事项:

对于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低或者工作年限相对较短的人群,也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通过以下两个渠道提高贷款额度:

1.可以添加* * *借款人,增加借款人的公积金申请额度;

2.青年职工新参加工作的,可以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18。请以目前实际购房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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