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起诉公司解散。
法律主观性:
股东起诉公司解散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2.公司的继续存在将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3.它不能用其他方法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三)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责令关闭或者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