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一般有哪些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的一般规定如下:1。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2.经股东同意,质押股份实现质押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不能取得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的,股权不能质押给股东以外的任何人,股权所有人只能在不同意质押的股东中选择质权人。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的,出质人可以将其股权质押给股东以外的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只需保证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根据《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让与债权人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实现质押的,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