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制后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根据上述规定,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如果要重新签订,就要在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原来的工龄多少年多少月才算认可。不认可的,应按解除合同对原工龄进行经济补偿。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根据上述规定,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如果要重新签订,就要在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原来的工龄多少年多少月才算认可。不认可的,应按解除合同对原工龄进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