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有什么权利?
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对公司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1条规定,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份,依法行使转让权也是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4.行使优先购买权。5.依法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及其合法权益的权利。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的权利。二、股份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依法行使知情权。在这一点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行使权利上没有区别。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在行使这一权利时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略有不同。根据《公司法》第101条的规定,董事会不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中小股东持股时间有限制,即需要持股90天以上。这是为了防止一些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临时购买来使自己的持股份额达到这个比例。3.提案权。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应充分利用这一规定,行使提案权,以最大限度地争取自己的权利。4.充分利用累积投票制选出你信任的董事。《公司法》第105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5.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6.依法转让股份的权利。除《公司法》第141条规定的情形外,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这种转让因其持有的股份是记名还是不记名而异。只要在合法的交易场所交付无记名股票,记名股票就需要依法完成相关程序,转让才能生效。7.以个人名义维护自己和公司合法权益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行使这一权利时有两个不同之处。第一,有权提起诉讼的股东是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又再次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追缴其所得收益。8.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的权利。这种权利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没什么区别,只是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分配。为了区分不同类型的公司,我们主要根据我国公司类型的分类,将其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不同的公司,作为股东,所能享有的权利不同,实际需要履行的义务自然也会有一些差异。此外,公司在履行义务过程中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