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程序的五个步骤是什么?

破产重整程序的五个步骤如下:

1.债务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依法裁定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由法院在裁定中指定破产管理人;

3.债权人申报债权;

4.债权人会议由法院组织;

5.制定并实施重组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120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最终分配完成后,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提出的终止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止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止的,应当予以公告。第121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凭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到破产人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