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子公司为什么会“欺负客户”?
目前正是高校毕业生准备毕业就业的时候,但是已经和中建四局三公司签约的700名高校毕业生却很苦恼。最近他们突然接到通知,试用期的工资会比招聘时承诺的低很多,工作地点也会发生变化。许多学生发现很难接受这种突然的变化。有鉴于此,央视子公司被指“欺客”,随后公司道歉并表示再也不会这样了。
发生了什么:
据了解,700多名应届毕业生早在去年秋天就与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然而,12年5月,他们收到的工资表显示,工资标准远低于招聘时的承诺。以某“211”高校本科为例。招聘时,招聘方承诺试用期工资达到4000元/月,转正后5400元/月。根据最新通知,六个月试用期,工资只有2400元/月,转正后待遇只字未提。
公司还表示,如果部分学生无法接受,可以提交“终止申请”,公司不会追究终止金和终止责任。但很多同学表示,秋春校招已经结束,错过了找工作的最佳时机,很难找到专业对口的。
中建四局三公司发布道歉称,再也不会发生类似事情。对已提出解约的,如希望回企业工作,一律接受;如仍解除合同,公司将按三方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提出解除合同,愿意继续在企业工作的,工资待遇和工作按照前面说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