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一般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一般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股东滥用权利,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通常情况下,股东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与股东无关。

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如下:

1,虚假出资;

2.投入不到位;

3.撤回投资;

4.一人公司与股东hotchpot

5.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的;

6.公司解散后,恶意处分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7.股东对公司人格的过度控制和滥用。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股份转让权、分红权、表决权;

2.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3.公司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股东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特殊情况下为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