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新三板意味着什么?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的“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被称为“老三板”。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未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转让股份,被称为“新三板”。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包括主板、创业板、场外交易网络、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法律依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依法设立,存续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业务清晰,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运作合法规范;(四)股权清晰,股份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五)主办券商推荐和持续督导;(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