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处理各种事情。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重大变更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但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应提前披露,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1.公司法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一)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购买房产的重大决策;(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有重大债务且未能清偿到期的重大债务;(五)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亏损;(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七)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更;(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持股或者控制发生重大变化;(九)决定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和申请破产;(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中,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撤销或被宣布无效;(十一)公司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2.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方式是怎样的?《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我国公司法修改前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并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此外,还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在公司法修改之前,股东必须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问题必须由多数人决定,这在实践中给有限责任公司的运作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修改为“股东在股东会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把股东表决权的主动权赋予了章程,章程完全可以规定表决权应当以多数决定的方式行使。这无疑是立法的进步。根据《公司法》关于重大事项的规定,公司经营方针的变化、重大亏损、公司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变动、重要合同的订立等都属于重大事项。按照规定,需要召开股东大会讨论,而且必须得到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必须及时披露信息,股票可以随会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