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合规责任的基本原则
法律分析:根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合规问责制度是合规评估、合规问责和诚信报告三项制度之一。
事实上,在2006年《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出台之前,商业银行是没有问责制度的,只是在问责制度中增加了合规两个字或者增加了合规内容。
法律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遵循依法合规、实事求是、权责对等、责任明确、逐级追究的原则。
案件责任人的范围应当根据相关岗位和业务条线的职责、管理权限、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案件问责应当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2)经济待遇:包括扣除绩效工资、降低工资等级、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
(3)其他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责令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