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是一家有限公司的股东。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有限制吗?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上限为:在港交所持股比例上限不超过37%。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限不超过7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5%以上时,该上市公司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这一规定是基于以下原则:上市公司的条件之一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持有面值1000元以上股份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收购后,由于收购人作为股东,通过收购活动已经持有上市公司75%以上的股份,那么该上市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因此,应当依法终止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 #大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虽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比例不足50%,但根据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对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有足够表决权的股东。总股本低于4亿元的大股东最高持股比例为75%,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大股东最高持股比例为90%。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它决定了股东结构、股权集中程度、大股东身份、股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效果,进而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运行和绩效产生较大影响,换言之,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中的内部监督机制产生直接作用;同时,一方面,股权结构受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很大,另一方面,股权结构也对外部治理机制产生间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