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可供分配的利润为可分配的净利润,分配顺序为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何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顺序
利润分配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以下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可分配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即本年累计利润),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年初无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者转增资本。但增资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何盈余公积金
任何盈余公积金的标准由股东大会决定,如确有必要,经股东大会批准,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息(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当年分配。
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秩序,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违规分配的利润必须退还公司。
利润分配说明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和从合营企业获得的利润在一定时期(通常是年度)内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会计实务中的“利润分配”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科目。它的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要涨价。借方为分配利润或转增亏损,贷方为转增净利润。年末结转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期末余额贷方反映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借方反映累计未弥补亏损。
未分配利润说明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企业历年余额中剩余的利润。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相比,企业在未分配利润的使用上有更大的自主权,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较少。
“未分配利润”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年度终了时,企业将实现年度净利润(或亏损)从
当年利润
主题转移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明细账户,如果是净利润,借记。
当年利润
账户,信用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详细科目;如果是损失,记入借方。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明细账户、信用
当年利润
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