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最终结算时间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规定期间内,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所得税的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按月或按季预缴的所得税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应退的数额,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资料,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退税款。程序流程: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以下程序进行:(1)汇算清缴期间, 企业应当按年缴纳所得税,按月或者季度预缴的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情况。 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所欠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退税或者抵扣下一年度应纳税额。需要注意的是:1。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不得延期到汇算清缴时申报预缴。2.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应当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在批准的期限内办理。3.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查清事实,予以批准。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者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纳税款。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纳税人身份发生变化的,应在变更税务登记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汇算清缴税款;纳税人身份不变的,可以连续计算纳税年度。(二)最终结算支付程序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材料。纳税人将以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的财务报表为依据。进行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销售(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明细表、成本明细表、投资收入(损失)明细表、纳税调整增加明细表、纳税调整减少明细表、税前损失补偿明细表、免税收入和减税明细表、捐赠支出明细表、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明细表、境外所得税扣除计算明细表、广告费用明细表、资产折旧和摊销明细表、 坏账损失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除上述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外,纳税人还应附以下相关材料:(1)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凭证;(3)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纳税证明;(四)境内外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五)应由税务机关核准或备案事项的相关信息;(六)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审核提交材料(1)。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交的纳税申报表或扣缴税款报告表后,对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后,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变更属于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督促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2)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主要检查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是否完整正确,计税是否准确,所附资料是否完整符合逻辑,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的申报存在计算错误或遗漏,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正或限期重新申报。纳税人应根据税务机关的通知进行相应的修改。(三)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确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和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或者退还或抵扣下一年度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主动纠正归档中的错误。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发现年度纳税申报有误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在进行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后,可以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更正错误,税务机关将据此调整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和补缴、补缴款项。4.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的4个月内,按照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和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应退税额缴纳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额的,补缴的税款应当在4月底前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纳税额的,应当办理抵押或者退税手续。5.办理延期纳税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有下列特殊困难:(1)发生水、火、风、雷、海啸、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应纳税的现金、支票等财产被盗窃、抢劫等意外事故,致使纳税人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灾情报告或事故证明;(2)由于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或短期支付拖欠,当期货币资金扣除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纳税。纳税人应提供相关政策调整的依据或提供支付违约证明和违约方不能按时支付的证明。因此,纳税人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在纳税期限届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一般应在纳税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具体请参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并提交以下材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 所有银行存款账户报表、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支出预算。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或者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税务机关自收到延期纳税申请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从纳税期限届满之日起,对纳税人加收滞纳金。
法律客观性: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以所得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发给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