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业绩的争议层出不穷。如何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今天是8月9日,根据最新的报告,中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业绩创新高,以这样的业绩为赌注的公司层出不穷。虽然研究表明这样的业绩确实能激励公司,但实际上这种情况只停留在业绩对赌成功的情况下。可以说,在业绩对赌不成功的情况下,无论是允诺人还是参赌人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面对这种情况,我们

第一,面对明显不合理的对赌情况,要及时制止,防止中小股东利益受到侵害。首先要知道,其实很多企业为了激励管理层或者员工,往往会采取一些所谓的狼性文化,就是在不考虑现有利益的情况下,通过高目标进行对赌协议。一般来说,这样的协议有两种危害。第一,因为这个不可能的协议,需要在几年内进行大幅度的股东转让或者现金补偿,甚至有可能直接合并。虽然证监会在调整《重组管理办法》时加强了相关监管,但事实上这个问题依然存在。第二是即使合并后,原公司的一些坏账也会转移到被合并主体公司股东的账户上,让原公司一下子变成失信者。所以,只有及时制止,才能取得成效。

第二,对赌协议虽然可以增加积极性,但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其实应该是对赌协议本身并不差,只是很多对赌过于草率,所以我们可以增加对赌周期来保证中小股东更好的调整投资,我们也可以增加多个指标的对赌,从而提高中小股东的抗风险能力,有助于保证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希望大家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