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法律分析: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

1,转让地点限制。

2.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3.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

4.对公司收购自身股份和接受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其股份。本文中的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全国证券集中交易系统、地方证券交易中心和从事证券柜台交易的机构。

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这个限制,一方面是为了防止这类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股票交易非法获利;另一方面可以将其利益与公司经营管理挂钩,督促其尽力经营公司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向公司员工奖励股份;

(四)股东因不同意股东会作出的合并或者分立的决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