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法律追回担保公司非法集资

1.如果担保公司的人员涉嫌非法集资,是不能去法院起诉还款的。

2.如果担保人涉嫌非法集资,那么当事人要求还款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9条的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分被害人财物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追缴退赔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被害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显然,当事人“把钱存在担保公司”实际上是指被害人的财产(钱)被被告人占有和处分,因此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能由有关机关追回,责令退赔。

3.远离高息诱惑,增强防骗意识。一定要把钱放到正规的金融机构。与此同时,最高法院近日刚刚出台了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对民间借贷的利率进行了严格明确的规定,规定约定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方可支持出借人的付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