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费用包括哪些科目?

招聘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招聘费是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招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场地使用费、支付给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费、应聘者的差旅费和体检费、招聘广告费等。

招聘费用属于企业的期间成本,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咨询费等。

贷款:银行存款或手头现金。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具体项目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失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代理费、咨询费、律师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经理工资及福利费等。,是指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费用。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本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管理费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转账之后,这个账户应该没有余额了。本科目根据管理费用的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具体项目:

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向上级缴纳的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董事会成员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其他管理费用。

公司资金:

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董事会成员费、折旧费、修理费、材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公司费用。

劳动保险费:

指离退休金、物价补贴、医疗费(含离退休人员参加医保基金)、异地安置费、职工遣散费、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种资金、实行社会统筹基金;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失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成员费:

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履行职能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和会议费。

其他费用:

原税法(2008年6月65438+10月1日废止)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纳税人能够提供真实有效凭证或者资料的,可以在下列限额内作为费用列支,超出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15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售额。年度净销售额(营业)超过654.38+05万元的部分,不超过净销售额的3‰。

现行税法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