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重组中其他企业的账务如何处理?

兼并重组中其他企业的账务如何处理?

(一)评价结果的会计处理

被兼并、拍卖、出售的企业,其全部资产经评估机构评估后,按照核准确认的评估值进行会计处理。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与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存在差异的,应当对该差异调整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增值部分经评估以后缴纳所得税的,以后应缴纳的所得税也应贷记“递延税款”科目。

(2)企业合并后财产转移的会计处理。

企业被兼并或拍卖后,应及时结清旧账。企业被兼并或拍卖出售通常有四种方式:(1)负债,即被兼并企业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2)购买,即被并购企业对被并购企业的资产进行投资;(3)吸股,即被合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份投资于合并方。成为被合并企业的股东。(4)控股型,即一个企业通过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来达到合并的目的。后两种方法的会计处理多采用购买法和股权持股法。本文主要介绍前两种方法的会计处理。

1.进行基于债务的会计处理。这样,被兼并企业一般不支付被兼并企业资金。此时,被合并企业结束旧账,即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账户的余额。被合并企业按照各项资产和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账户,贷记所有负债账户。如果它们之间有任何差异,贷记“实收资本”账户(例如,

2.购买式会计处理。这样,被兼并企业一般以现金为购买条件,购买被兼并企业的全部产权。此时,被合并企业结束旧账,即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贷记所有资产账户。被合并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按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交易价格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

债权重组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一、债务人涉及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贷款: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入

二、债权人涉及的会计分录

1.收到的金额小于债权账面价值的,应当作如下处理:

借方: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2.收到的金额大于债权的账面价值,但小于账面余额的,应当作如下处理:

借方:银行存款(实收金额)

坏账准备(已提供)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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