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私企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申请设立私营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是: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名称。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不少于八人。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生产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业务范围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必要的营业场所和设施。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会计人员,能够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合伙私营企业登记时,还应当有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特别规定。这些条件一般可以概括为资金、场地、设施、人员、组织、章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