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怎么划分?
《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明确指出,珠江三角洲,即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市、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高要市、四会市,总人口4230万,总土地面积46544。小珠三角地区“珠三角”概念于1994年6月8日首次正式提出,广东省委在七届三次全会上提出建设珠三角经济区。“珠三角”最初由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六个城市和惠州、清远、肇庆的一部分(不包括港澳两个特区)组成,俗称广东珠三角。后来“珠三角”的范围调整扩大到由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珠江沿岸城市组成的区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珠三角”或“小珠三角”。“小珠三角”面积24437平方公里,不到广东省陆地面积的14%,人口4283万,占广东省人口的61%。2008年,“小珠三角”GDP总量达到29745.58亿元(4342.84亿美元),占全国的654.38+00%。2009年6月8日65438国务院印发《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根据纲要,到2012年,由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城市组成的珠三角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均GDP达到8万元。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5000元。大珠三角地区的“大珠三角”有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是指“小珠三角”和港澳,一个是指粤港澳。目前所谓的“大珠三角”,是指由粤港澳三地组成的区域。“大珠三角”面积181万平方公里,总户籍人口8679万,2003年GDP总量3287亿美元。从经济规模来看,“大珠三角”相当于长三角的1.2倍。泛珠三角区域“泛珠三角”包括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东九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地理位置相近,经贸关系密切。“泛珠三角”面积200.6万平方公里,总户籍人口45698万人,GDP总量52605.7亿元(6356亿美元)。其中9个省区占全国总面积的20.9%,占全国人口的34.8%,占全国GDP总量的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