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外资企业是什么意思?

外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经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100%的外商独资企业,不包括外国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在中国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按照国际税收惯例,中国应对其行使居民管辖权。因为我国没有单独的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所以外资企业也是按照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外资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就组织形式而言,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形成法人组织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采取合伙或者独资的形式。这里的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的外国法人或者自然人以同一出资额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或者间接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获得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股或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投资新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投资方式。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全部或者部分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注册成立的企业。

第三条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投资。国家实行高水平的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四条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谓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的特定领域的外商投资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公布或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的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