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在加强监管执法方面做些什么?
具体内容:
随着《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私募基金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期,私募基金数量爆发式增长,私募基金违法违规现象屡见不鲜。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近日表示,中国证监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采取行政监管措施200余起,涉及数十家证券基金机构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有违反法律法规的
中国基金业协会3日公布,2016年度共收到投资者投诉1454件,每月处理投诉120余件,较2015年度增长1余倍。投诉主要涉及赎回或赎回、登记备案、基金募集、投资运作、违法违规五个方面。
此前,2016上半年,证监会组织各证监局对305家私募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4家私募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证券业务;6家私募机构存在承诺保本保收益、挪用或侵占基金财产、将基金资产与自有资金混淆、虚构投资项目骗取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侵害了投资者利益;65家私募机构存在公开发行、未按合同约定托管基金财产、投资方向与合同约定不符、费用支出与合同约定不符、未按合同约定披露信息、证券类私募机构从业人员不合格等部分普遍违规行为。199私募机构存在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合格投资者管理制度不完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较差、对投资者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评估不充分等其他不规范问题。
“基金公司负责为投资者管理资产。证券公司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向资本市场输送优质产品。”李超强调,在这方面,行业还没有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和“鉴定人”的作用。
重拳严惩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证监会稽查部门获悉,证监会已根据多家私募机构违法违规的具体情况,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其中,典型案例为中丰豪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丰豪”)违法案件和北京神州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神州牧业”)、广东泽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泽泉”)涉嫌交易“燃油控制技术”信息披露违法案件。
中丰豪的违法违规行为是证监会稽查人员在2015年3月“两加强两遏制”专项检查时发现的。中沣昊在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基金募集、投资运作等方面涉嫌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即对中沣昊发起调查。
调查期间,北京证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中丰豪发行的“保理债权分类计划1”产品未按期兑付,涉及投资人200余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另有2.3亿元兑付情况不明。北京证监局立即将涉嫌犯罪线索抄送北京市公安局。
“中丰豪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登记,提交的部分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同时,合格投资者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大量投资654.38+0万元以下的个人投资者。”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中丰豪在集资过程中仍有公开集资,夸大宣传的嫌疑。此外,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资金运作信息,未按规定披露与项目公司的关系。
调查人员指出,由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无法真实、全面地了解公司项目运营的信息,风险不断积累。投资者被虚假夸大的宣传所吸引,导致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最终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在调查过程中,时任中峰昊总裁、被认定违法行为的主要责任人胡突然失联。胡在与监管部门谈完之后,一直以生病为由缺勤,副总裁何江峰暂时负责公司事务。
2016,1年6月,中丰豪赎回风险显现,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线索凸显,涉及人员和资金数量巨大。同时,公安机关接到群众非法集资举报后,决定对中丰浩立案侦查,北京证监局立即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相互配合。
当时中峰昊的实际控制人曹金峰预计在美国。经证监会工作人员反复劝说,曹金峰于2016年2月回国,向监管部门汇报了公司现状,并承诺拨付资金解决目前的兑付问题。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定仲凤豪涉嫌非法集资,依法逮捕了曹金凤。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两家私募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燃油控制技术”。交易所通过大数据系统筛选同一投资顾问(管理人)名下的多只私募产品,发现一名投资管理人实际控制两家私募机构,两家机构控制或决定的19只私募产品大量买入单只股票,持股超过5%后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案由青海证监局独立、自行、自行处理。
“本案共涉及19只私募产品、19个证券账户、数十个银行账户、9家信托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业务非常广泛。”办案人员表示,涉案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昆明、哈尔滨、东莞、Xi、深圳等城市,查找和查处难度很大。
相对于如此巨大的工作量,可供抽调的专职检查干部只有4名。面对种种困难,青海证监局充分发挥“用大局下一盘棋”的大局观念,从其他同样缺员的办事处抽调精干力量补充稽查力量,为调查组配备了法律、会计、金融、计算机等专业干部,提高了调查组的专业性。同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此案,各方力量通力合作。
多个调查组分赴祖国大江南北调查取证,圆满完成案件侦查工作。最终,案卷材料达到55卷以上,调查报告达到104页以上。不懈的努力和辛勤的工作为案件的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案件审理组依法从严从快审结,处罚了两家涉案公司,积极回应市场关切。
完善监管规则
“一些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识淡漠,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颁布实施、有法可依的情况下,仍然无视法律法规。”证监会稽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案件的查处再次提醒,私募管理机构应当切实履行备案和备案义务,加强合规和风险控制管理;私募机构管理人应当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专业水平,切实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合法合规诚实守信是私募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专项检查和执法打击的目的是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督促私募机构不断提高合规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李超表示,2016以来,证监会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坚决回归监管本位,着力完善机构监管规则体系。同时,梳理和规范证券基金机构业务体系,积极遏制行业盲目扩张和监管套利倾向,促进行业回归原位,专注主业。全面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未来不能只靠监管部门来收拾问题,机构自身也要有加强内控合规的动力。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秉持正确的监管理念,加强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李超强调,2017年机构监管方面,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件事:一是全面落实合规风控要求,练好内功,打好基础。二是规范投行业务,全面落实承销和保荐责任,防止“病从口入”,着力提升中介机构素质,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三是不断丰富金融产品种类,更好地服务于居民的财富管理和养老保障需求。同时,证监会将继续支持那些运作规范、能力突出、内控有力的行业机构,鼓励其努力建设功能齐全、核心竞争力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和现代资产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