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文本)

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根据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7]68号《关于编制2008年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和全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色协综字[2008]242号《关于下达2008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湖北省决定承担《再生铅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编制任务。

二、编制原则

根据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生产发展和能源消耗的具体情况,本标准的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突出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

2.明确能耗统计范围,统一能耗计量计算方法,确定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指标。

3.标准的编制(修订)应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1-2000、GB/T1.2-2000、GB/T20001.4和《有色金属冶炼产品及行业标准编写示例》。

三、编制的背景和意义

我国再生铅冶炼企业规模小、能耗高,难以在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中形成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抗市场风险能力不强。而且小规模冶炼遍地开花,给我国再生铅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造成了资源浪费和严重的环境污染。2007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对铅回收项目、企业布局和规模、外部条件、工艺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铅锌行业准入条件》的颁布,有利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保持铅供需基本平衡,按规划有序发展,限制铅冶炼产能盲目增长。

1.再生铅冶炼规模及外部条件:现有再生铅企业生产准入规模应大于10000吨/年;改扩建再生铅项目,规模必须在2万吨/年以上;新建再生铅项目的规模必须大于5万吨/年。鼓励大中型铅冶炼龙头企业将小型再生铅厂与炼铅炉合并处理或回收再生铅。

2.再生铅冶炼工艺及设备:发展循环经济,支持铅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需要提高铅再生企业的技术和环保水平,走规模化、环保型发展道路。新建和现有再生铅项目中的废铅回收和处理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再生铅企业必须对废铅酸蓄电池进行整体回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贮存,并采用机械化破碎和分拣,分别对塑料、铅板、含铅物料和废酸液进行回收处理。如果在破碎过程中使用水力分选,水必须在没有泄漏的情况下在闭合回路中循环。分离出的铅膏必须进行脱硫预处理(或送硫化铅精矿冶炼厂联合处理),脱硫母液必须进行处理并回收副产品。不要带壳直接熔炼废铅酸蓄电池。冶炼和精炼必须采用国际先进的短窑设备或同等设备,冶炼时的给料、出料和精炼铸锭必须采用机械化操作。禁止使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生产再生铅。

3.再生铅冶炼能耗:现有铅冶炼企业综合能耗低于650千克标准煤/吨;现有冶炼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到“十一五”末达到新建企业能耗水平。新建和现有再生铅项目必须有节能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确保符合国家能耗标准。冶炼再生铅的能耗应低于130千克标准煤/吨铅,电耗应低于100千瓦时/吨铅。新建铅回收企业铅总回收率大于97%,现有铅回收企业铅总回收率大于95%,冶炼废渣中铅含量小于2%,废水回收率大于90%。

4.再生铅冶炼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必须有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回收等节能设施。烟气制酸严禁采用热浓缩酸洗工艺。冶炼尾气余热回收、收尘或低二氧化硫浓度尾气处理的工艺和设备必须符合《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但对单位产品能耗和各冶炼工序能耗,以及能耗的计算原则、计算方法和计算范围没有明确规定,以规范再生铅单位产品能耗管理,完善再生铅产业体系,限制小规模高耗能企业准入并逐步淘汰,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四。编译过程介绍

为使新制定的标准更加科学、准确、合理,组织了起草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填写了《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任务书》,确定了制定原则,并对再生铅主要冶炼企业进行了调研。

1.2007年6月,11成立了标准制定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2.2008年2月,起草组提出标准草案;

3.从2008年3月到5月,收集数据并进行调查。

4.2008年6月,编制小组提出了修改意见,完善了标准草案。

5.2009年6月,筹备小组提交了草案供审查。

动词 (verb的缩写)主要编制内容描述

1.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

基本采用国家标准GB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第4.2、4.3、4.4条。

2.企业在统计期内的能源消耗情况。

本标准制定了“企业计划统计期内某种燃料的实物消耗量”的计算公式:

企业燃料实物消耗量=企业购买燃料量+期初库存燃料量-出口燃料量-生活及核准基建项目燃料量-期末库存燃料量。该公式的实际内容与GB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第6.2条和第4.3条一致。

“消耗的各种能源不得重新计算或省略。当存在供求关系时,投入和产出在计算中间值时应该是一致的。”采用国家标准GB258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3.能量物理量的测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家标准GB/T17617的规定。

4.各种能源的计量单位

列出的能源品种标有其单位符号和单位名称。

5.各种能源(包括生产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折合标准煤量的方法与《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第七条基本一致。

6.单位产品能耗的产品产量规定

所有产出以企业计划统计部门正式上报的数据为准。"

7.间接辅助能耗和损耗(或间接综合能耗)的分配方法仍是“按各产品工序能耗占企业生产工序能耗的比例”。

10.要求

本部分分为一个产品能耗指标集,具体包括废电池-再生铅工艺、废电池预处理(废电池-废铅和铅膏)、铅膏冶炼(铅膏-再生铅)、废铅冶炼(废铅-再生铅)和金属铅废料-再生铅工艺等五类再生铅冶炼单位产品能耗所需的等级指标。

为提高再生铅冶炼准入门槛,促进现有再生铅冶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明确再生铅冶炼企业能耗指标目标,优化能耗先进水平,标准将再生铅冶炼产品能耗水平指标规定为能耗限值(现有企业)、能耗限值准入值(新建企业)、能耗限值目标值三个等级。能耗限额值(现有企业)是现有再生铅冶炼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技术改造达到新建企业准入条件前的强制性能耗限额指标。能耗限额准入值是新建再生铅冶炼项目能耗的强制性准入条件。能耗限额目标值达到国内同行业同类产品能耗先进水平或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产品能耗先进水平,是节能再生铅冶炼企业要求的推荐能耗指标。

11.能源消耗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

①工艺(技术)的物理单耗、能源单耗和综合能耗

主要有工艺(流程)实物单耗、工艺(流程)能源单耗、综合能耗的计算公式及说明。工序(流程)能源单耗的计算公式符合国家标准GB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工序(过程)的物理单耗按公式(3)计算:

…………………………………………………(3)

其中:

Es——某一过程(工序)的物理单耗,单位为千克每吨(kg/t)和千瓦时每吨(kW?H/t),立方米每吨(m3/t);

Ms——某一过程(工序)直接消耗的某种能源的总量,单位为千克(kg)和千瓦时(kW?h),立方米(m3);

PZ——某一工艺(过程)产生的再生铅总量,单位为吨(t)。

工序(过程)能耗按公式(4)计算:

…………………………………………………(4)

其中:

EI——某一过程(工序)的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吨(kgce/t);

EH——某一过程(工序)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折算成标准煤的总和,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

PZ——某一工艺(过程)产生的再生铅总量,单位为吨(t)。

工序(过程)综合能耗按公式(5)计算:

EZ = EI+EF(5)

其中:

EZ——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吨(kgce/t);

EI——生产过程(工序)的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吨(kgce/t);

EF——产品的间接辅助能耗和损失分摊,单位为千克标准煤/吨(kgce/t)。

②废旧电池——再生铅的能耗

能耗有三种:废电池预处理工艺(废电池-废铅和铅膏)、铅膏熔炼工艺(铅膏-再生铅)和废铅熔炼工艺(废铅-再生铅)。说明了工序能耗和工序物理单耗的计算方法,设置了工序能耗和综合能耗的等级指标。工艺能耗不设等级指标。

③金属铅废料——再生铅的能耗

说明了工序能耗和工序物理单耗的计算方法,设置了工序能耗和综合能耗的等级指标。工艺能耗不设等级指标。

附录A常用能源品种现行参考标准煤系数(资料性附录)

考虑到标准煤所有能耗指标均以现行标准煤系数为基础,故设置本附录。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附录A数据的标准煤系数发生变化时,应单独设定能耗等级指标。

附录B耗能工质的能量等效值(资料目录)

该数据来自GB2589 - 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附录A。附录B中数据的能量值如有变化,以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最新数据为准。

六、标准等级

该标准的制定填补了国内空白,规范了再生铅行业的能耗管理,对节能降耗和资源循环利用具有重要意义。这个标准达到了国内的先进水平,但在国外还没有找到相关的标准。

七、标准属性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再生铅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编写组

200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