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薛葵的股票事件
就在市场对此猜测的时候,绿地的一纸公告揭晓了答案。201117日晚间,公司接到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厅通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于20165438+3月30日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时,“因个人原因”,何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绿地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一直由总经理王光中负责,因此董事长被捕不会影响公司经营。至于是否会涉及公司其他人,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也没有收到其他通知”。对于何给公司职员日常工作留下的印象,她表示,公司职员与董事长接触不多,很多事情达不到董事长的级别,但“还是应该尊重的”2065 438+01 9月6日,备受瞩目的云南绿地公司欺诈发行股票案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这起诉讼案的审理已于当日结束。一般情况下,宣判前不会再开庭审理。
上午9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检方诉称,为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目的,被告绿大地由被告人何、蒋(绿小原财务总监)、庞明星(曾在绿大地IPO工作的审计人员)、(负责绿小原的出纳)、赵海燕(绿小原大客户中心负责人)等密谋策划,积极参与实施,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他人的利益。
在当天庭审的最后陈述中,何当庭表示,对本案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愿意接受法院判决,并愿意尽最大努力赔偿社会、公司和股东的损失。
2065438+2003年2月7日,昆明中院对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股票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云南绿大地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654.38+00.4万元;何被判处65,438+00年有期徒刑,蒋、庞明星、和赵海燕也被分别判处6年至2年3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04年至2007年6月,何、蒋、庞明星策划让云南绿地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赵海丽、赵海燕注册了云南绿地公司实际控制或控制的多家关联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控制资金流向,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以少补多。云南绿地公司招股说明书含有上述虚假内容。2007年6月5438+2月21日,被告公司云南绿地公司在深交所首次发行股票,非法集资34629万元。
2005年至2009年,云南绿地公司为达到虚增销售收入、规避现金交易、集中客户的目的,在何、江、庞明星的安排下,使用银行空白进账单,填写虚假资金支付信息,并在单据上私自加盖银行印章,伪造银行票据74张。
上市后,云南绿地公司有依法向股东和社会公众如实披露真实信息的义务。但该公司是由何、蒋、庞明星策划,和赵海燕实施的。其通过伪造合同、伪造收据等手段虚增公司资产和收入,并在云南绿地公司半年报和年报中多次公布上述虚增的资产和收入。2010年3月,在中国证监会调查期间,为掩盖公司进行财务造假的事实,在何的授意下,更换并销毁了66张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本公司于2013年4月3日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刑终字第365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是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