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可以转让,也可以不转让。融资租赁的基本形式包括直接租赁、回租和杠杆租赁。

简单来说,商业保理就是卖方将货物销售给买方,卖方可以将贸易过程中因销售或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然后由保理公司提前提供给卖方用于采购和生产的现金流,从而避免应收账款从产生到收回期间的企业资金周转问题。

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有什么区别?

1.权利。融资租赁是基于设备的产权和租赁产生的债权,而商业保理只是基于信用销售贸易产生的债权融资。

2.风险程度。融资租赁是以物权和债权为基础的,而商业保理只是以贸易项下的债权融资为基础,所以融资租赁的风险相对商业保理的债权要低一些。

3.信用风险的来源。融资租赁债务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承租人。商业保理债务信用风险的主要来源是买方和卖方。

4.客户融资额度。因为大部分融资租赁都是以大型设备为主,所以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大多数商业保理都是小额、频繁、紧急、快速的,一般为客户融资的金额都比较小。

5.融资成本。融资租赁一般以相对较低的成本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商业保理因为是信用融资,基于小微企业,所以成本相对较高。

6.服务范围。融资租赁一般提供设备融资租赁、设备维护、设备残值处理等服务。商业保理一般提供贸易融资、信用担保、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等服务。

融资租赁公司分为内资、外资和中外合资三种。今天,豫商边肖重点介绍中外合资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

1.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投资人必须是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信用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2.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投资者应已成立1年。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其全资子公司(SPV)的名义投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相关子公司可以不要求存续满一年;

3.中国投资者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外国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已在境外合法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外国投资者总资产不低于654.38+00万美元;

4.拟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有明确的实缴出资计划。一般情况下,外资金融租赁公司应在成立后6个月内将部分注册资本缴纳到位,以保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相关业务的实质性发展;剩余注册资本也应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时缴足到位;

5.投资者入股资金为自有货币,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他人委托资金等债务资金和其他非自有资金入股;

6.拟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清晰的盈利及风险控制模式;

7.拟设金融租赁公司已制定并完善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8.拟任董事、监事、经理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经营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拟任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控制、合规审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实际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经济金融工作,从事融资租赁(租赁)业务或相关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三年以上,或从事相关行业五年以上;

9.拟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在注册地有实际经营场所(注册地在自贸试验区的,应当至少在注册地所在区域设立实际经营场所);

10.应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由于政策因素,全国金融行业的公司新设基本处于暂停状态,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也在其中。目前,想要获得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的公司,最好通过购买或在现有公司之间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