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做业绩预告?

(1)预计公司在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间自报告期末起不超过65,438+02个月)将出现亏损、扭亏为盈,或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发生重大变化(上升或下降50%以上);

(2)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65,438+0个月内,经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扭亏为盈,且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发生重大变化(上升或下降50%以上);

(三)本所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预计亏损或者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生业绩披露,或者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业绩传闻和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作出业绩预告。

1.一般来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预计本报告期经营业绩将发生以下情况时,需要进行业绩预告:(1)净利润为负;(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幅度超过50%;(3)扭亏为盈。

除上述情形外,深交所主板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或者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还需要进行业绩预告。深交所创业板公司预计本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也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者因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两年以上亏损的,应当在随后披露的第一份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分别预测前三季度和全年的损益。

2.是否存在不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

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如果预计其定期报告业绩“盈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幅度超过50%”的,应当披露业绩预警,但经交易所批准后可以免于披露业绩预警:上交所1)上一年度报告的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2)最近一期中期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3)上期期初至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每股收益绝对值≤0.04元。

3.公司在发布业绩预告公告时,应如何披露业绩增减变动的比例或数值?

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公告时,应根据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和业绩预告的类型,以具体数值、增减比例、数值与比例的组合等方式披露业绩,但应尽量保证披露的准确性,并给予投资者稳定的预期。

4.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公告后,发现实际业绩可能与预测业绩存在差异。应该怎么做?

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实际业绩与预测业绩相差超过20%的,还需披露业绩预告修正的公告。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时,需说明业绩预告及差异原因。

此外,如果公司业绩预告的差异是由于重大交易、资产处置、会计准则适用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时还应作出具体、充分的说明,包括重大变更的具体原因以及排除重大事项后的业绩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