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执行董事?

在公司中,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长和董事都是董事会成员。一般来说,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其职责如下:(一)职权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董事长的相应职权。一般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享有以下职权:1。主持股东大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4.对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给予指导;5.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如果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他的行为代表公司,但在这种情况下,董事长代表公司不是因为他是董事长,而是因为他是法定代表人。因为公司法中所列的董事长职权,即主持董事会,并没有规定他在公司经营中的权力。董事长不能直接参与公司运营,他的参与是通过董事会进行的。?(二)责任董事长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有《公司法》第149条规定的禁止行为。?(3)股东人数较少或者执行董事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但一般执行董事的职权参照《公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董事会职权的有关规定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