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六种模式是什么?

法律主观性:

私募股权基金的六种模式如下:

1.基金管理人是公司,基金是有限合伙企业;

2.委托投资团队管理;

3.通过参与其他股权投资基金。

4.通过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计划;

5.以公司方式,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表决权;

6.资产管理和运营由合伙人以合伙的形式进行。

法律客观性: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投资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人应当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应制作风险揭示书,并由投资者签字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采取前款规定的评估、确认等措施。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调查问卷和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与格式指引由基金业协会根据不同类型私募基金的特点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