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会被纳入监管是什么情况?

8月28日,一位证监会内部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近期火热的ICO已经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目前正在准备各种材料。“目前来看,ICO风险很大。从长远来看,肯定会纳入监管。”

据财新报道,相关监管部门将对ICO采取行动。是否禁止该计划正在讨论中,央行和证监会都参与其中。这一行动的法律依据来自于1998颁布的《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办法》。

记者从一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包括央行金融市场司在内的多个部门都在加紧对ICO的研究,但仍有一些相关问题有待解决。

多位业内人士透露,8月18日,央行、证监会、银监会组织了专门的ICO座谈会,被解读为行业“标志性事件”,纳入监管只是时间问题。

谁来监管还不确定。

今年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了关于道的报告,认定其代币为证券。同时强调,在美国买卖证券的任何行为,无论是真金白银购买还是区块链科技派发的代币,都必须遵守美国证券法。

根据官网对金融市场部的定义,央行,主要职责包括起草金融市场发展规划,协调金融市场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此外,另一个货币金银局负责起草货币发行和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承担人民币管理和反假工作。

另一位证监会人士透露,根据美国证监会的监管惯例,ICO被定性为证券发行。所以中国如果借鉴,也应该接受证监会的监管。但是在数字货币中国,是由央行监管的。所以目前央行和证监会正在共同研究,最后由谁来监管还没有确定。

ICO上半年融资26亿元。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国虚拟货币募集的ICO项目呈爆发式增长,引发了ICO是否非法集资的争议。

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报告,自2017年以来,通过各类平台完成的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已达63523.64BTC、852753.36ETH及部分人民币等虚拟货币。以2065438年7月19日的零价格,折合人民币2616万元。累计参与人数达到105万。

8月24日,银监会首次对虚拟货币融资做出规定。银监会起草了《关于处理非法集资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对未经法律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虚拟货币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应当予以查处。非法集资的参与者应当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所遭受的损失。

据报道,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曾在一次闭门会议上指出,所有“管理他人资金的活动”都应受到监管。

全国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董事长兼院长吴晓灵也公开指出,从国际上看,ICO在美国已经作为证券产品进行监管。中国银行也对比特币做出了相应的表态(指出比特币没有货币属性),进一步的监管措施有望出台。

一位区块链从业者说“堵不如疏”,监管在意料之中。但如果完全否定,有些公司必然会把ICO搬到国外。

4 q ICO

1和ICO是否应该被监管?

桂芝科技CEO、墨链创始人唐玲告诉记者,ICO应该纳入监管。在财富效应的示范下,目前“传销币”“空气币”太多,很多项目还没确定就可以融资。投资者疯狂炒币,风险很大。

中国科技与金融法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渗透性”,要将所有金融业务纳入监管。ICO也要监管。金融创新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才能有生命力,任何违反和滥用都会适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于对ICO融资后的资金使用没有监管,融资后的资金去向是个谜。他建议,监管要注意投资者的适当性。

2.ICO应该如何监管?

OKCoin币行副总裁田颖认为,对ICO的监管首先是明确法律性质。对ICO企业进行注册管理,对ICO募集的代币进行公开透明的托管管理,项目发起人、代币流通平台、第三方宣传机构需要加强对项目真实性的检验,加大投资者风险教育,有效控制风险。这些监管措施可以在定性分析后实施。也有不少法律专家建议参考英国和新加坡实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监管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创新与风险的矛盾。

对于如何监管,唐玲建议设立项目审计和全调节。目前ICO项目是一个“自省自会”。虽然投资平台也会审核,但是没有备案。同时要建立资金托管。前期有媒体曝光个别平台用资金存管钱买理财产品,这是资金托管不到位造成的,平台很容易跑路。此外,规范化管理和资金拨付不应一次性完成。很多创业者没见过这么多钱,不知道怎么花,容易出问题。

小撒认为,具体监管对象是:产品注册、信息披露、资产托管、项目真实性、合格投资。

“产品注册是监管机构了解和监管高风险金融业务的有效途径;信息公开是常规方案,可以让项目更加透明;资产托管,以防止利益相关者的案件;项目的真实性是对ICO发行人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资将使风险与投资者相匹配,并约束投机资金。”肖伟说。

3.ICO监管有哪些难点?

唐玲表示,监管的难点在于,很多平台可以通过智能合约,尤其是通过以太坊的项目进行ICO,不经过平台就可以募集资金。私募多,风险大。

田颖认为,认定ICO的性质是推动监管的难点。ICO有点像众筹,但又不完全等同于众筹。美国SEC前阵子公布的对道代币的调查结果中,认为代币属于证券范畴,受《证券监管法》监管。这个判断也是美国监管机构花费大量时间研究分析的结果。一些非证券代币可能期待某些产品的使用权,不属于证券范畴。

她认为,ICO是互联网的产物,有些ICO项目是全球化运作的。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加强国际协调。还有就是监管要加强到什么程度。

小撒说,关于ICO的性质,业内有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质定义为“以物易物”,可以解释为一种特殊的虚拟货币换成另一种特殊的虚拟货币。

如果ICO项目直接筹集“法币”,包括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可以理解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就可能构成犯罪。

小撒认为,如果ICO项目有分红条款,就有股权符号。如果项目有回购条款,则涉嫌“保本保息”。类似于理财产品,无证发行理财产品其实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非法经营难以界定,那么上述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传销。很多ICO项目推广过程中,都有推广激励,比如“拉一个投资人返一个代币”。

4.监管对ICO有什么影响?

魏攸元杰CEO楚胡夏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监管部门应该规范ICO的发展,尤其是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因为很多普通投资者不具备承担高风险的能力,不应该参与这种高风险的项目。如果没有合格投资者制度,很容易引发社会问题。

对于监管的影响,田颖表示,短期来看,是对目前市场的冲击。长期来看,有利于整个数字资产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真正做到市场先健康后高效。另一方面,监管也会让优质项目呈现价值。

华创证券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ICO的创新趋势值得关注。从长远来看,监管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可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力雄厚的ICO平台或项目有望率先拥抱监管,平衡创新属性和潜在风险,成为ICO未来发展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