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向公司借款会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股东向公司借款有以下后果:1。股东应按期偿还贷款,并按照贷款协议支付利息;2.股东以借款名义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3.股东行为构成抽逃出资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货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