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名称验证、分支机构负责人、经营范围、场地使用证明、从业人员名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的材料、章程和文件、公司委托代理人证明、联系电话。

1.名称核验:需要公司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签署的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公司法人资格证明。

2.分支机构负责人: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照片、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原件、个人简历、暂住证、失业证原件等。

3.经营范围: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场地使用证明: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协议,合同及协议期限须在一年以上,并附产权证复印件。

5.员工名单:提供员工名单,包括兵役状况证明、学历证明等。

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涉及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需要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材料:根据不同行业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如健康证、工作证等。

8.设立分支机构的章程及文件:需提供设立分支机构的章程及文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9.公司委托代理人证明:需提供公司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10.联系电话:分公司的联系电话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