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是在特定时间和特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特殊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可信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规定了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债券,收取本息。
(2)股权。可转债在转股前是纯债券,但转股后,原债券持有人从债权人变成了公司股东,可以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股利分配。
(3)可兑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根据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为股票。转股是投资者享有而普通债券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有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股,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到期收取本息,也可以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也有权向发行人回售债券。部分可转债附有回售条款,规定当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持续低于转股价格(即可转债按照约定转股的价格)达到一定程度时,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约定的条件将债券回售给债券发行人。此外,可转债发行人有权强制赎回债券。部分可转债发行时附有强制赎回条款,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公司股票市价高于转股价格一定期限的,发行人可以按照约定条件强制赎回债券。
因为可转债具有普通债券没有的期权,反过来,可转债的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企业发行可转债有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但是可转换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公司股份,这将影响公司的所有权。
可转债兼具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征,更受投资者欢迎。中国证券市场在早期进行了可转换债券的试点,如深圳宝安、中国纺织机械、深圳CSG等企业都在国内外发行了可转换债券。1996中国政府决定选择符合条件的公司开展可转换债券试点,并于1997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
/jg_school/mc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