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有哪些?
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公司可以分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和联营公司。
1.合资公司又称合营公司、中间公司、折中公司,是指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既取决于股东的个人信用,也取决于公司的资本规模,因而具有合资、联营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资公司属于这类公司。公司兼具人合伙和资本合伙的性质。“二合一”就是人和资本的结合。二合一的原因是公司由有限责任股东和无限责任股东组成。这种分类是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的理论分类,是理论分类。虽然不是法定分类,但其意义还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揭示了公司法的立法意图。公司法分则中对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不同规定,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这两种公司信用基础的不同。
第二,分类
合资公司有两种类型:合资公司和股份公司:
(1)两合公司
股份公司是指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股份公司是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在英美法系国家,一般认为是有限合伙,受有限合伙法规制。
(二)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种类型,是指由无限股东和有限股东组成的公司。其中,有限责任部分的资本分为若干等份,由有限责任股东认缴,这是与合资公司的区别。它是股份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普通股份公司具有无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特征,股份公司具有无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特征。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进行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为新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是指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将两个以上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