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破产了,钱能拿回来吗?

总的原则是,股东的出资只有在下列债务事项全部清偿后还有剩余时才能分配。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破产企业的资产用于清偿债务的顺序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以抵销债务人的财产;

2.有担保的债权;

3.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抚恤费用,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

(二)破产人所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4.有剩余资产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扩展数据:

投资子公司应视为子公司股东,应进行登记。

如果子公司倒闭了,你就没钱拿回来了。“员工要想退出,只能从你内部买他们持有的股份,比如老板。但是这个钱不一定是你的投资金额,可能高也可能低。但是现在都倒闭了,钱是零。

想要回你的钱,只能证明他非法集资。

如果只是投资,公司倒闭了很难收回,不如尽早起诉追讨。

根据《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宣布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申报的债权为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六条债权人未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但是之前已经做过的分配,不再补充。审查确认补充债权申报的费用由补充申请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