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施工措施监督审查制度?

通则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制定本制度。

2.监理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根据工程施工风险程度的划分建立分级会审论证评审制度。

4、本制度适用于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农资配电网项目监理部。一、监管部门对方案报批的要求1。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监理部应督促施工承包商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二次策划,并对策划方法进行初审。监理部对审核后的二次规划方案进行审核,合格后报业主项目部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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